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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发布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十二条
- 时间:2020-02-13 12:43
 - 来源:建设行业信息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国建筑印发《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十二条》,进一步加强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全力保障项目生产平稳有序。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十二条
1
强化责任
项目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明确各管理人员责任分工,实现责任全覆盖、分工无死角。
2
制定方案
制定疫情防控专项方案,细化管控措施,明确工作标准,严格遵照执行。
3
健康筛查
实施全员健康筛查,做好人员登记、体温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
医疗救助
发现人员身体状况异常,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及时联系医疗救治,并做好密切接触人员的隔离观察,做好人文关怀。
5
封闭管理
严控人员出入,建立实名登记台账,实行凡进必测(体温监测)、必登(健康登记)、必戴(防护口罩)等措施,发现身体异常严禁入场。
6
现场防护
开展环境清洁、消毒防疫,清除卫生死角,做到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溢流、无杂物乱堆放。设置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固定收置点。
7
驻地安全
封闭管理办公区、宿舍区,对房间、走道、卫生间、盥洗室等部位日均两次消毒。保持通风、减少聚集。
8
食堂卫生
做好食堂卫生清洁,确保食品安全可靠,食堂从业人员卫生防疫得当。合理分餐、错峰就餐,保持就餐距离。
9
物资保障
筹措、配备疫情防控必要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液等物资,督促分包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配备、分发和督导使用。设立专门隔离场所。
10
防疫培训
培训项目防疫知识,宣传政策要求,做好心理疏导,保证人员身心健康。
11
每日报告
落实日报告制度,每日向上级单位“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12
督促检查
项目第一责任人要督促检查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力、拒不执行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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