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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重在防患于未“燃”

  背景:9月16日下午,高218米的湖南长沙电信大厦发生火灾,数十层楼体外墙燃烧剧烈。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调派17个消防站、36辆消防车、280名指战员到场处置。截至当天19时30分,楼体明火已扑灭,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起火原因正在调查。

  评论:尽管起火原因仍在调查,但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今年8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曾就该楼消防维修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提及:荷花园大厦消防设备存在超期运行、部分设备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问题,火灾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9月5日,湖南电信宣布此次消防维修项目招标失败,原因是有效投标不足3个且明显缺乏竞争。

  这意味着,火灾发生前,该大厦就存在明显的火灾隐患,消防设施是“带病”作业,最终酿成祸端,这给超高层建筑消防敲响了警钟。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日益加快,城市的“天际线”不断增高,屡屡刷新,摩天大楼变得越来越密集,给消防安全带来了新挑战。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由于存在人员疏散难、消防车供水难、救援高度不足等原因,造成教训往往极为惨痛。据统计,近十年我国发生高层建筑火灾3万多起,高层建筑火灾呈逐年上升趋势。

  所谓消防,包括发生火灾时的“消”,即及时进行扑救,更包括平时的预“防”。对高层包括超高层建筑而言,仅靠“消”,显然是治标之策,而“防”,才能有效治本,做到防患于未“燃”。

  具体来讲,首先,消防“功课”做在平时。高层建筑主管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日常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和应急演练等制度;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定期检查室内电气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的电线,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其次,严格限制高层建筑“身高”。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严格限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这是自2020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第4次颁布关于城市建筑限高、严格限制新建超高层建筑的政策,这无疑传递出城市规划理念从“恨天高”,开始转向“接地气”,从而让高层建筑灭火不再“高不可攀”。

  更为重要的是,外保温材料使用不打折扣。以此次火灾来看,电信大厦外墙保温材料较为易燃,因此,火势发展极为迅猛。实际上,早在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依据燃烧性能分为A(不燃)、B1(难燃)、B2(可燃)、B3(易燃)等级别,并明令要求,高度大于等于100米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高层建筑内、外保温系统,在使用不可燃或难燃材料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绝不能搞任何“变通”。

  总而言之,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采取“预防为先、消防并举”策略,把消防工作视为重中之重,着眼于消防设施配备、安全使用及建筑物本身的严格把控上,最大限度地防患于未“燃”,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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