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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高温津贴 保障一线劳动者权益

  据媒体报道,6月1日起,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调整至每月300元,提高了一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提醒全省各用人单位,尤其是建筑业等户外作业较多的行业企业,严格落实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到来,高温津贴发放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焦点和热点。除广东省外,近期全国各地陆续发出通知,要求用工单位及时为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相关部门再次强调,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用工单位发放的矿泉水、饮料、藿香正气水和清凉油等不能等同于高温津贴。

  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国劳动者的高温权利保护不断得到加强,值得肯定。但仍有许多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没有领到高温津贴,还有的只是拿到了遮阳伞、板蓝根和水果等防暑物品和药品。法定的高温津贴成了职工看得见、摸不着的“纸上福利”和用人单位画的“大饼”。

  高温津贴必须及时、足额发放,不容含糊。对落实高温津贴问题,相关部门要狠下心管到底,像对待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样严厉查处,绝对不能手软。除了畅通各种形式的投诉举报渠道之外,一定要进入企业车间、建筑工地、环卫作业道路等处实地检查用工单位高温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账目。

  另外,目前各地关于高温补贴的规定大多已出台多年,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收入提高,高温津贴应“水涨船高”,而不是“原地踏步”。广东省将高温津贴标准提高一倍,将直接惠及30万环卫工人和超300万建筑工人等一线户外劳动者,体现了对劳动者的拳拳关爱。高温劳动保障涉及民生问题,各地应学习借鉴广东省的做法,积极研究高温津贴等政策,如参照物价变动情况建立增长机制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权益,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沈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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