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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智建贷”贴息政策
- 时间:2025-08-19 09:48
- 来源:中国建设报
为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智能建造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建筑业“智改数转网联”,近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出台《江苏省智能建造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2025—2027年)》,对省内企业用于智能建造研发和应用的贷款(以下简称“江苏智建贷”)给予财政贴息,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省级财政1.5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
方案明确,贴息对象为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智能建造研发和应用的企业,且企业应具备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2024年年底已正常经营1年以上,贷款项目在江苏省域内实施,经营稳定,近三年或自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条件。
根据方案,对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适用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0bp(基点)的智改数转网联项目、智能装备赋能项目、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业人才培育项目等类型贷款项目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为2025~2027年,对每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放款,在此期间发生且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
贴息方式为对在贴息期限内借款企业已支付利息的贷款,由贷款银行将贴息返还企业;对在贴息期限内还未支付利息的贷款,在收息时由贷款银行直接按照扣减贴息后的利率收取利息。
同一企业每年度只能有一个贷款项目享受“江苏智建贷”财政贴息,单个项目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500万元。2025年“江苏智建贷”贴息总规模不超过2000万元,按放款时间排序,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即止。2026、2027年贴息规模按省财政核定数为限。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江苏智建贷”需求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汇总,按贴息对象、支持实施内容、贴息期限等要求进行甄别后,通过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送至合作银行。
江苏将加强对相关银行贷款发放情况跟踪,合作银行按年度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提交贴息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报告。两部门组织事后审核和抽查,确保贷款贴息政策精准落地。贴息资金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苏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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