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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严打恶意欠薪犯罪,不能让农民工兄弟流汗还流泪

  10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距离年底还有约2个月,对于确保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有关部门是否有所部署的问题,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程表示,每到岁末年初,各地农民工要回家过年了,通常要算算账,要把工资拿回去,拖欠工资问题在这个时节通常显现得比较多。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将从11月15日到2020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在此期间,对非常时期顶风恶意欠薪行为,将采取非常手段,雷霆出击,重拳整治,不能让农民工兄弟流汗还流泪,要千方百计保障农民工工资能拿到手,让他们高高兴兴地和家人团圆。

  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做到“两个清零”。即2019年10月底以前发生的欠薪案件,要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新增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发生一起处置一起。对自查和排查中发现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和欠薪逃匿案件,我们将采取严厉制裁措施,绝不手软,从严打击,形成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恶意欠薪犯罪。

  针对恶意欠薪最高刑期多少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表示,《刑法修正案(八)》在2011年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入刑时,给该罪名规定了两档法定刑。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可并处罚金;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造成严重后果,要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编: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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