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建设行业信息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工程建设>>新闻报道>>

复工复产进行时 | 减企业资金负担 助企业复工复产

  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提出了13条具体举措,明确了加大扶持力度、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要求。减轻企业资金负担是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的具体举措之一。今天让我们看看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方面,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

  

  直接对企业进行工程造价补助是减轻企业资金负担的有效措施。陕西省对在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期间申请开工复工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项目工程造价进行补助,工程造价 1 亿元以上补助 50 万元,8000 万元至 1 亿元补助 40 万元,5000 万元至 8000万元补助 30 万元,3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补助 20 万元,1000万元至 3000 万元补助 10 万元,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补助 5 万元。对承建经省、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确定的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等疫情防控重点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现场施工人员每人每天 100 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此外,陕西省还要求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用于企业为职工购买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以及其他对抗疫情的必要防护支出。所需费用从历年劳保费结余中列支,具体项目由各市(区)统筹机构进行总体把控,原则上不突破上年度劳保费收缴总额的 1%。对大型项目、重点项目的劳保费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暂缓、分批缴纳。对实施劳保费缓缴的项目, 缓缴期从项目劳保费应缴最后时限向后顺延,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为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浙江省不仅出台了多项保障政策,部分城市还开始用一系列一次性补贴政策来吸引和推动新老员工返厂复工。其中,浙江省湖州市设立了不少于1亿元的企业复工复产补助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补助奖励对象涵盖工业、服务业、建筑业等多个行业企业的务工人员。具体补助奖励办法包括对企业新招员工,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对介绍20人以上(含20人)市外人员来湖州就业的主体(包括企业、行业协会、社区、村及其他各类组织),给予2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为有序推进在建项目复工复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快建设工程过程结算,鼓励预付后续工程款,保障建筑业企业开(复)工资金需求。项目以现金形式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转为保函替代。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项目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并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实现数据对接的,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疫情解除3个月内以现金或保函形式补交。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等事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实行容缺办理、“网上办”,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疫情解除后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针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政策,广东省和重庆市也先后发布通知,要求优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其中,广东省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重庆市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上一年未发生拖欠的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0%、连续两年未发生拖欠的减免60%、连续三年未发生拖欠的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责编:王瑞)




品牌推荐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