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程建设>>新闻报道>>
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 时间:2021-09-01 08:43
- 来源:中国建设报
《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政府投资决策、年度计划、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提出,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按时支付,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办法明确,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不得安排预算。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应当完成规定的审批决策程序,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要求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者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诚信管理制度,对参与建设的项目单位以及建设管理代理机构、咨询、评估、设计、监理、建设、供货等单位的履约或者执业情况,依法纳入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管理。
(干 建)
友情链接
-
| 中国建筑
| 中国铁建
| 第一商用汽车
| 中国建造师网
| 数字化企业
| 中国交通新闻
| 中国项目招标
| 中国基础建设
| 建筑网
| 中国名企排行
| 山西建筑考试
| 中国城市网
| 中国建材市场网
| 中国工业新闻
| 综合节电
| 中国新闻网
| 工程建设
| 中国日报网
| 中国能源新闻
| 建材之家
| 城市交通网
| 中国工程网
| 中国港湾
| 中国路桥
| 全球贸易网
| 环保科技
| 国联资源网
| 绿建之窗
| 鲁班大学
| 一览路桥网
| 中国铁路
| 中国城镇
| 五展六会
| 新型建材
| 三峡
| 中国电建
| 建筑信息化
| BICES 2025
| 冶金工业
| 中国交建
| 中国中铁
| 阿拉丁
| 河姆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