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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实名制成为建筑工人权益保障的“护身符”

  背景:《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于日前修改。修改后的管理办法规定,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业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

  评论:近年来,针对建筑工人流动频繁,劳动纠纷层出不穷等现状,国家层面一直都在出台相应政策制度对建筑工人予以保护。但从实际来看,建筑工人讨薪难、维权难,建筑用工领域侵犯劳动者权益问题多、纠纷多、解决难,年年都有。可见,要彻底治愈建筑领域这一“顽疾”,必须把建筑工人的权益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正是化解难点沉疴的关键一步。

  “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虽寥寥几个字,但意义深远,有望结束建筑市场用工乱象。修改后条款明确要求:“建筑业企业应对建筑工人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培训信息、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

  当然,建筑工人也包括农民工。修改后的第八条为:“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也就意味着,实名制管理后,“农民工”就名正言顺地转化为“建筑工人”,如果出现纠纷,可以有理有据,约束建筑业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给农民工提供规范化的服务。实名制是解决现有矛盾、实行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农民工利益保障的有效抓手。

  可见,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具有多重意义:既能解决好建筑业劳动纠纷频现难题,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又能让企业及时掌握了解施工现场的人员状况,助力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劳动力的管理和调剂,解决季节性招工难题;更能倒逼整个行业管理升级,行业技术水平的大幅提升,顺应了发展的趋势。

  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要让实名制见到实效,仍需各地监管部门在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地方责任等方面下足功夫,比如通过抽检、走访等方式,防止一些单位弄虚作假钻漏洞,为建筑工人实名制的全面实行铺好路,让实名制成为建筑项目管理不可或缺的一环,真正成为建筑工人权益保障的“护身符”,最终为产业升级注入持久动力,助力建筑业由大到强、行稳致远。

  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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