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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应该『一次办好』

  为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司法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一次办好”法律援助服务。

  据了解,法律援助机构向农民工提供的“一次办好”服务包括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落实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和法律援助服务规范,高质高效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法律援助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广大群众,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一次办好”服务,是人们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美好期待,也是检验政府服务效能的关键指标。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行,各部门单位的行政效能有了很大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事难办、多次办的现象仍然存在。此次司法部要求全国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一次办好”法律援助服务,旨在倒逼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让法律援助便民化实现“质”的提升。

  推进法律援助机构向农民工提供“一次办好”服务,能够让人民群众在“便民利民”中感受法治的正义与温暖。

  按照要求,法律援助机构要在农民工聚集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方便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同时,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开设的“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收集欠薪线索、解答留言咨询、转办法律援助案件。

  毋庸讳言,推进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一次办好”服务,最关键的因素还是“人”,需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心里装着群众”,积极担当作为,坚定主动为农民工办事的态度和决心。

  一方面,要真正实现“一次办好”服务目标,法律援助机构要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无论“见面不见面”“跑腿不跑腿”“线上线下”都要实现“一次办好”;另一方面,坚决杜绝“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形象、服务态度和服务效率,不仅亲切、随和地接待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更要准确、详细地告知办事流程和所需资料,尽量让农民工少跑腿。一次办好,才能收获点赞与支持。

  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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