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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开发路、创二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开发路、创二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 2015 ] 26号文、江发改许准字[2015] 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城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经开区开发路、创二路延伸段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3 规 模:工程总投资约1200万元。(以江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招标控制价下浮3%为合理价,见招标文件)。

  2.4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经开区开发路、创二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规定配备。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及查询网址),未提供查询网址的或查询不到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项目响应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交纳方式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项目响应金壹佰柒拾捌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托管账户,项目响应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 。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合理定价)、施工图纸。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合理定价)、施工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合理定价)、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272442185@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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