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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清溪场镇集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秀山清溪场镇集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已由秀山县发改委以秀山发改函[2014]2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心镇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址:秀山自治县清溪场镇。

  2.2建设规模:集镇道路综合整治378.84/米。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贰级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2013年以来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无不良信誉记录。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8月21日起,在秀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s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事宜。

  4.2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元。

  4.3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申请截止时间止,各投标申请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投标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详招标文件。

  5.2 未按时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秀山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重庆山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 单位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15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8908277423 联系电话:023-85050703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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