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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筑业角度看 “十四五”规划《建议》的六大亮点

  2020 年 11 月 3 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在宏观经济政策、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调控、新型城镇化、绿色发展等方面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必将对未来的建筑业发展造成深远的影响。

   宏观经济政策从脱虚向实转为实现均衡发展

  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可以看作是现代经济中的软件与硬件,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实体经济的稳健发展是一国之本,适度的虚拟经济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反之则会抑制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前些年在宽松货币政策导致的流动性过剩,国内投资渠道有限以及城镇化的因素综合作用下,大量资金流入房地产和其他金融资产领域,导致资产泡沫迅速增长。2012 年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在经济进入新常态以后,经济增速回落、要素成本上升、制度改革缓慢等多重因素导致实体经济利润率下降,虚拟经济再度膨胀。2015 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三去一降一补”,其中去杠杆、防风险、实现经济脱虚向实的政策一直延续至今。

  《建议》提出:“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中央宏观经济政策不再强调脱虚向实,而是将房地产与实体经济并列,以均衡发展作为未来经济发展方向。这是中央在充分把握当前国内外发展形势和尊重经济发展规律的情况下做出的重要抉择。未来房地产将在政策引导下逐步从中国经济的“发动机”转为“稳定器”,在增加社会就业、带动建筑业发展、提升城镇化质量、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推动作用。

   统筹推进传统基建与新基建

  基础设施是实现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顺畅流动的核心支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在当前新冠疫情冲击和经济发展承压的环境下,基础设施投资不仅是拉动经济回升“强心剂”,更是稳定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的“压舱石”。虽然我国通过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开展适度超前的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目前基础设施存量已居世界第一。但在传统基建领域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人均水平和质量不高的问题,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在新基建领域我国与美欧日等发达经济的差距较大,未来亟待提升。

  我国已经进入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一方面要合理扩大基建规模,改造提升传统基础设施,另一方面也要抓紧补齐基建短板,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2020 年 2 月 14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本次《建议》再次强调“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并要求从新型基础设施、交通、能源、水利四大方面“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议》将“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改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意味着“十四五”期间的基础设施投资要聚焦抓重点和补短板,持续推动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提质增效,切实把钱花在刀刃上。通过“传统基建 + 新基建”协同发力,将全面提升基础设施整体质量效益水平,为实现我国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稳固支撑。

   坚持房住不炒主基调,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2016 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2017 年,十九大报告继续强调“房住不炒”,并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此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均将“房住不炒”作为房地产调控的主基调。《建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意味着“房住不炒”不仅将成为“十四五”期间房地产调控的主基调,还很有可能成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国策。“租售并举”是对十九大报告的呼应,说明“十四五”期间将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建设。“因城施策”是在实现“三稳”目标和落地地方主体责任的约束下,给予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自主权,有利于更好的平衡区域市场供求关系,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也已经从高速增长转为高质量增长阶段,中央审时度势的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和引领作用,逐步消除抑制消费增长的中长期因素,增强消费信心,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成为建立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经过二十多年的住房体制改革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目前住房总量短缺的局面已经得到有效缓解。随着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也步入了稳态增长的新阶段。《建议》提出:“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这是中央在经济发展新格局和房地产市场新常态的新形势下对住房市场发展做出的战略部署,“健康发展”限定政策引导方向是满足住房刚需和改善性需求,并由此带动住房消费上下游建筑、建材、家居、家政、教育等产业发展,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

   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提高住房供给效率

  “住有所居”不仅仅指“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更准确的含义是不同层次的住房供应与不同收入阶层的可支付能力相匹配。我国的住房市场结构一般可以分为高端商品住宅、普通商品住宅(普通商品房和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三个层次。过去的住房制度改革偏重于商品住宅市场发展,而住房租赁市场和保障性住房发展严重滞后,我国的住房供应存在的结构性缺陷限制了住房供应效率的提升。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优化住房供需结构。”这为住房供应制度改革明确了方向。《建议》延续十三五规划文件精神并进一步提出:“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这意味着在“十四五”期间,中端住房租赁市场补短板将以发展长租房为重点,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长租房有望成为增量供给的新渠道;低端住房保障则将扩大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和供应。

  优化中心城市行政区划设置,提升县城城镇化水平

  过去我国在城镇化发展战略上注重区域均衡发展,但由于产业基础、公共资源区域差异较大,形成了人口城镇化流向与政策导向错位,资源要素配置与城市发展需求错位的局面,严重影响了经济效率的提升。2019 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突破 60%。按照美国国地理学家诺瑟姆提出的城市化 S 曲线理论,我国的城镇化已经处于加速阶段的后半程,未来城镇化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会逐渐下降。2019 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要“坚持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通过政策引导土地、人口等要素在中心城市的规模集聚和高效利用,实现规模经济,辐射带动城市群经济高质量增长。《建议》提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优化行政区域设置主要有两条路径:一是城市行政范围内的区域调整,主要是城市下辖的县(市)撤县设区或市辖区优化调整;二是合并市域范围以外的、原属于其他地市的部分区域。预计“十四五”期间部分人口密度过高、建设用地供给不足的中心城市有望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实现扩围,与之相匹配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将为建筑业发展提供新的发展空间。

  县城既是连接城市和乡村的关键枢纽,也是县域经济的核心板块、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枢纽平台。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 年,我国的县及县级市共计 1881 个,是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数量(967 个)的 2 倍;县及县级市GDP体量为38万亿元左右,占全国GDP的近五分之二;县及县级市人口共计 2.4 亿人左右,占全国城镇常住人口的近 30%。但不少县城的公共服务资源与实际民生需求存在较大缺口,存在“小马拉大车”的问题。《建议》提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这意味着未来国家将加大对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设施、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的要素保障力度和政策扶持力度,短期有利于拉动投资和消费,推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长期有利于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人民幸福感。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绿色建筑发展

  建筑业既是满足社会需求、吸纳就业、调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也会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和能源,由此造成碳排放、环境污染、气候变暖等诸多问题。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2019 年)》显示,中国建筑能耗占全国能源消费比重的21.11%,建筑碳排放占全国能源碳排放的 19.5%。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建筑市场,发展绿色建筑,降低建筑能耗,不仅是顺应低碳经济转型、加快绿色发展的历史大趋势,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绿色发展理念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所确立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发展绿色建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和高效的使用空间,是实践绿色发展理念的题中之义。《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经过四年多的发展,绿色建筑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在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成本较高、标准化程度低、模式创新不够和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2020 年 7 月 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以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本次《建议》把“发展绿色建筑”作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预示着装配式、BIM、EPC 以及与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相结合的智能建造等新型工业化建造方式将成为“十四五”期间建筑业转型发展的风口。

(责编: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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