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建设行业信息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工程建设>>新闻报道>>

以精细化法规制度设计守护农民工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日前公布,对未招标项目合同效力、资质借用、违法分包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问题作出回应。其中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借用资质、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民工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请求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支付拖欠工资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工程建设领域层层分包、责任链条模糊是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实际施工人如果通过“挂靠”或“转包”方式承揽工程,一旦中间环节资金断裂,工资支付便陷入“无人负责”的困境。而农民工因缺乏合同保障、法律知识不足以及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原因,难免“流汗又流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立了“总包负总责”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责任主体认定、追偿路径等问题仍存在争议,急需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和细化。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亮点正在于其精准回应了这些现实痛点。它将农民工工资请求权与违法分包、资质借用等违法行为挂钩,明确在特定情形下,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等主体需承担支付责任。这不仅是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司法确认,更是通过裁判规则的统一,倒逼企业强化用工管理、规范分包行为。

  更为可贵的是,这一制度设计体现了“预防+救济”双轮驱动的治理思路。一方面,通过司法裁判的刚性约束,促使建设单位在选择承包方时更加审慎,倒逼总承包单位加强分包管理,从源头上减少资质挂靠等乱象;另一方面,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提供了清晰、高效的司法救济路径,避免“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尴尬。这种“事前规范、事后兜底”的闭环机制,正是现代社会治理精细化的体现。

  当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让这一司法解释真正发挥实效,还需配套措施协同发力。相关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对长期拖欠工资的企业实施信用惩戒;推广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等制度,确保工资发放可追溯、可监管;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帮助农民工及时获取法律支持,降低维权门槛。

  保障农民工工资,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民生问题、发展问题。此次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以制度的“绣花针”穿起治理的“千条线”,用精细化设计织密权益保护网。期待其正式出台后,能成为根治欠薪的“利剑”,让每一位农民工都能劳有所得、心有所安,也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工地、每一条街巷落地生根。

  舒朗秋




品牌推荐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