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程建设>>政策法规>>
北京市全面落实“施工过程结算”,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
- 时间:2019-02-13 12:08
- 来源:建设行业信息网
2019年1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款结算和支付相关要求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
严禁拖欠工程款。对经人民法院认定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对其新建项目,不予批准开工。属于政府投资工程的,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以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全面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通知原文:
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款结算和支付相关要求的通知
京建法(2019)1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文件要求,促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落实自身责任,从源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禁拖欠工程款。对经人民法院认定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对其新建项目,不予批准开工。属于政府投资工程的,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以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二、全面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三、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需承诺遵守以上规定。违反规定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四、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对建设单位违反以上承诺的举报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
五、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对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推送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本市及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名单,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通过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17日
友情链接
-
| 中国建筑
| 中国铁建
| 第一商用汽车
| 中国建造师网
| 数字化企业
| 中国交通新闻
| 中国项目招标
| 中国基础建设
| 建筑网
| 中国名企排行
| 山西建筑考试
| 中国城市网
| 中国建材市场网
| 中国工业新闻
| 综合节电
| 中国新闻网
| 工程建设
| 中国日报网
| 中国能源新闻
| 建材之家
| 城市交通网
| 中国工程网
| 中国港湾
| 中国路桥
| 全球贸易网
| 环保科技
| 国联资源网
| 绿建之窗
| 鲁班大学
| 一览路桥网
| 中国铁路
| 中国城镇
| 五展六会
| 新型建材
| 三峡
| 中国电建
| 建筑信息化
| BICES 2025
| 冶金工业
| 中国交建
| 中国中铁
| 阿拉丁
| 河姆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