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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面推行『阳光图审』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联合印发《关于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阳光图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推行施工图审查信息“五公示、三报告”,规范审查行为。

  《意见》指出,推行“阳光图审”、公开施工图审查相关信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有效举措,有利于规范施工图审查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查效能,有利于加强公众参与、保障工程利益相关各方充分了解工程勘察设计的必要信息,有利于加大监管力度、倒逼勘察设计单位完善内部质量管控制度、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意见》明确了“阳光图审”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了“五公示、三报告”。“五公示”即施工图审查监管部门组织审查机构在图审系统首页设置公示栏,实时公示工程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参建主体信息、审查机构信息、审查信息和违规信息五方面信息;“三报告”即施工图审查机构按规定及时将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书和违法违规情况、审查质量分析报告三方面情况报告监管部门。

  《意见》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通过签订服务承诺书或补充协议等方式,督促审查机构按照“阳光图审”要求,完善图审系统,实行施工图审查信息“五公开、三报告”,并充分吸纳“阳光图审”工作开展中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公开和报告内容,确保“阳光图审”的公正性和实效性。

  (鲁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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