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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力推动建筑业企业“走出去”

  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的意见》,以大力支持建筑业企业开拓省外市场、加快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为主题主线,提出了推动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的总体目标、对策措施和服务保障。

  根据意见,山东将不断提升建筑业“齐鲁建造”品牌影响力,释放潜在动能,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营造加快推动建筑业走出去发展的良好生态。到2026年年底,全省建筑业省外产值超过6000亿元、省外产值超1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达到20家,省外产值超50亿元的大型企业达到30家,培育10个建筑产业输出集群和20个建筑劳务输出集群。

  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意见提出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推动优势产业输出、搭建推介对接平台、建立协同发展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快人才队伍培养、促进规范自律发展七个方面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发挥省直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强大合力。

  鼓励企业紧跟国家发展战略,在省外重大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绿色低碳新能源、人工智能等高端新兴市场实现新增长,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并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省外建立共享工厂和生产基地。

  全面梳理全省建筑业全产业链,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产业特色明显的重点市县的指导和支持,充分挖掘省内传统优势产业,打造一批走出去发展建筑建材劳务产业集群。推动省内企业与建筑业央企深度合作,鼓励采用联合体方式参与省外工程项目建设。

  在省内外举办线上线下推介、洽谈交流、供需对接等活动,加强与各省、区、市的交流合作,指导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带领建筑业企业到省外开展交流合作。

  探索建立建筑业企业与国有企业和其他各类大型企业集团协同发展机制,鼓励各类建筑业企业组团开拓省外市场,支持中小民营建筑业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与龙头骨干企业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增强市场开拓能力。

  企业在省外取得的工程业绩、获得的奖项等可作为信用评价、申报企业资质、参与工程招投标、评先树优等方面有效业绩,给予支持和认可。针对企业融资难问题,意见提出,探索拓展建筑业企业抵质押贷款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债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引导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用好高等院校培训资源,培育一批适合走出去发展的企业家队伍、管理人才队伍和技术人才队伍。加强建筑劳务输出,打造技能人才培训、评价、输出的链条式特色劳务品牌。

  鼓励山东省企业在省外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依法依规发起设立或积极参加相关行业社会组织,支持省外山东商会依法设立建筑专业分会,为企业开拓省外市场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为把对策措施落实到位,意见提出强化党建引领、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法律服务、增强品牌支撑、注重宣传引导五个方面的服务保障机制,更好统筹各方面力量。同时,明确了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进一步发挥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能作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高标准,形成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强大合力,推动全省建筑业走出去发展提质增效、行稳致远。

  鲁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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