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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聚焦『好建造』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 时间:2025-04-29 11:17
-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住宅质量安全是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国之大者”“民之大事”,“好建造”是筑牢安全底线与民生福祉的根本保障。为落实“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建设要求,强化建设过程管理,近日,山东省印发《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设好房子的若干措施》,聚焦提高住宅建筑品质,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围绕建设全过程提出3个方面、18项措施。
根据措施,在源头管控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工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要设立专人专岗,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管控。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成熟适用工法研发应用。大力发展住宅装配化装修,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和整体厨卫、成品门窗等技术、部品体系。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集成应用,推广非接触式门禁、新风、水净化系统,提高住宅设施设备智能化水平。
在过程管控方面,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应“先检后用”。未经进场检验或检验检测达不到要求的,严禁流入建筑工地。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分户验收、竣工验收制度,将隔声、防串味、防水等纳入实体性能检测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住宅交付前,邀请购房人查验住宅质量,对发现的质量问题闭环整改,安全、质量不合格住宅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承诺,对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维修。积极推进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发挥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作用,加强质量风险防范。
在监管方面,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制定监督要点、工作清单、标准化流程,规范监督行为。加强科技支撑和人员队伍建设,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监管+服务”模式,强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提高网格化监管效能。加快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建设,集合实时监测、智能预警、联动处置等功能,推进省市县三级监管信息共用共享。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履职,公开责任清单和裁量基准,加强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三段协同”,对在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舆情处置中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鲁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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