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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沈德法:提升工程进度款最低支付比例

  本报记者 高洋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要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清欠”。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沈德法提出相关建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沈德法介绍说:“在具体实践中,发包方往往在合同中约定只支付70%左右的工程进度款。由于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过低,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大型、特大型施工项目不断增加,建筑业企业需要垫付的资金额越来越大;加之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还需缴纳4类保证金,且长期以来面临‘结算难’‘收款难’问题,导致应收账款金额越来越大、财务成本越来越高,这些都严重挤占了建筑业企业的营运资金,拉高企业资产负债率,严重挤占了企业生存和发展空间。”

  对此,沈德法建议加快修订《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提升工程进度款最低支付比例,将建设工程实施期价款支付比例下限由60%提高到80%以上。

  除了进一步提升工程进度款最低支付比例方面的建议,沈德法今年还关注了“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使用”的行业热点,并提出建议。

  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加快修订出台相关政策,有利于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奠定金融秩序基础。”沈德法说。

  针对“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使用”的问题,他建议: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对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进行全面资信等级评估;对出票人出现大额逾期兑付的情况由监管机构以一定形式予以警示并公告。二是加强风险防控,对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的最高承兑余额作出限额规定,比如不得超过出票人净资产一定比例,防止利用商业承兑汇票延期支付功能变相或过度融资;对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设立商票承兑资金保证金账户,按资信情况交存一定比例保证金并由金融机构监管。三是加强承兑期限管理,建议对商业承兑汇票期限区别管理,根据企业资信情况、票面金额大小、承兑余额等,对最长承兑期限进一步进行针对性约束,根据承兑能力确定最长承兑期限。

  沈德法表示,进一步加快修订出台相关政策,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建筑业企业活力,推动建筑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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