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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诉前禁止令及时『除噪』点赞

  持续受到噪声干扰,王先生将邻居告上法院。因为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了保证居民居家学习生活环境,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发出噪声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对疫情防控期间噪声扰民的行为予以及时制止。

  生活中产生噪声在所难免,但像这起案件中的行为人这样,用播放录音的形式,故意持续制造令人不快的声响,既干扰了他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也破坏了邻里关系,还挑战了社会公序良俗。对此,我国民法典、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均有相关禁止性内容。

  噪声污染不同于其他污染,其看不见摸不着,具有偶发性、瞬时性和经常性交织的特点,由于个体差异的耐受程度不同而出现不同的反应。

  就噪声污染防治来说,如果没有超过相关标准,执法机关很难进行处罚。诉前禁止令不仅丰富了噪声污染治理的手段,而且不用等待诉讼程序走完、判决生效,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制止正在进行的噪声污染行为。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诉前禁止令裁定,及时阻止了噪声对申请者权益的进一步损害,还静于民,是司法机关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生态环境保护原则的有益举措。

  生活安宁是每个人都应享有的权利。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环境质量密不可分,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民众的居家生活更需要一个相对安静的环境。营造安宁和谐的氛围,不仅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内容,而且是司法为民的应有之义。除了司法机关的“挺身而出”,更需要每个人“出入相友,守望相助”,自觉减少生活噪声排放,共同维护公共健康与社会和谐,助力美好生态环境建设。

  林楠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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